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关于《关于市区联动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市区联动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2 阅读次数:

关于制定《关于市区联动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2020年,疫情爆发之后,松江区财政局在市财政局、市融资担保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市区联动,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逆周期调节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为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区内企业做优做强。松江区财政局于2020年9月与市融资担保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发挥担保基金的政策优势,政策效应明显,有效缓解了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推G60科创走廊建设。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松江区与市融资担保中心已经探索创新了“批次贷”“园区贷”以及“政府+园区+担保+银行”等业务模式。为了形成支持中小为企业发展的常态长效机制,在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市区联动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8〕27号)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目的意义

进一步扩大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规模,深化与市融资担保中心的战略合作,切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制定过程

《实施意见》的制定,重点参考了《上海中小微政策融资担保基金运作规则》、《浦东新区小微企业增信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多次会同区金融办、区经委、区科创办、相关街镇开展座谈会,广泛听取本区商业银行、街镇保障办及财政所等意见建议,完成了文件制定。

2020年8月,召集区发改委(金融办)、区经委、区科创办、相关街镇开展座谈会,听取起草前意见。

2020年9月,着手起草《实施意见》。

2020年10月,完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区发改委(金融办)、区经委、区科创办、各街镇意见和建议,区经委提出修改意见1条。

2020年12月,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意见征求情况,修改完善《实施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有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政策性融资担保市区联动坚持的三个宗旨。

第二部分:明确了区财政局、各产业部门、各街镇、园区的职责。

第三部分:明确了政策性融资担保市区联动的支持范围,包括重点支持和不予支持的企业范围。

第四部分:明确了是政策性融资担保市区联动的工作内容。1.实体化运作“市融资担保中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服务基地”;2.创新开展融资服务新产品;3开辟融资优惠快速通道。

第五部分:明确了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三年1亿元人民币规模的市区联动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

第六部分:明确了综合配套政策,包括服务基地运转事宜、开设绿色通道、加强政策扶持、做好跟踪服务四个方面。

第七部分:明确了实施有效期。


相关文稿:《关于市区联动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实施意见》

                2022年度松江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贴息贴费申报指南(二次解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