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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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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12-009003-20200319-0000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主体:区财政局
    • 发文字号:松财〔2020〕1号
    • 成文日期:2020-03-19
    • 发布日期:2020-03-19
    关于拨付浦南经济薄弱村转移支付资金的请示

     

     

    松财〔2020〕1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

    预算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为了优化完善街道预算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居住环境、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提高“三公”管理实效,根据《预算法》、《松江区关于落实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街道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街道预算管理实际,我局研究制订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同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区域面积、基本支出刚性增长、事权责任等因素,合理核定了街道支出基数总盘,支出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并建立街道支出基数与区域地方财政收入相挂钩的调整机制,合理、适度调整街道支出基数总盘。

    请各街道切实增强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各项要求,坚持以“收”定支、结构优化、厉行节约、自主管理的原则,在街道支出基数总盘内自主确定预算项目和内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从严从紧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一个目标、三大举措”的宏伟蓝图发挥重要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

    附件2:街道预算控制基数核定表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1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街道预算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居住环境、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预算法》、《松江区关于落实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街道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街道预算管理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街道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调动街道“三公”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内涵,不断提高街道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好街道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

    二、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原则。核定总盘作为支出基数,根据街道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等职能因素核定总盘作为支出基数来严格控制街道各项支出,支出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建立街道区域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与支出基数增长相挂钩机制,高于或者低于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水平的,相应地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基数。

    2、结构优化原则。街道支出预算继续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发挥部门责任主体作用,有机衔接业务管理与预算管理、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优化所属部门和单位的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加大存量资金化解和统筹力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

    3、厉行节约原则。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街道职能、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以更加严格的标尺来衡量街道开支账本,逐步设置街道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精打细算,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4、自主管理原则。街道作为部门预算编制主体,按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街道支出基数总盘内自主确定预算项目和内容。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内控机制,遵循“二上二下”预算编制流程和预算执行、预算追加及调整等预算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备查。

    三、主要工作

    (一)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遵循“总额控制”原则。区财政局将在每年预算编制前,结合街道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管理情况、服务经济发展需求和区级财力实际,提前下达各街道下年度预算总额度。各街道要严格执行“总额控制”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在区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规划引领和调控下,结合本街道工作规划和实际需求,区分轻重缓急,按照“科学规划、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下年度预算。

    2、预算执行遵循部门预算管理要求。①确保完成阶段性预算执行考核目标,即:一季度18%,二季度49%,三季度75%,11月份完成调整预算的90%。②预算支出严格执行“事权与财权”匹配原则。各街道辖区范围内城市建设类项目、社会保障类项目、社会管理类项目和城市维护类项目等支出,厘清与区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支出边界,在区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划引领和工作要求下合理安排支出;厘清与业主、居民的支出边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支出。同时,根据各项目的政策要求、规定标准和推进进度予以执行。③规范拨付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支出要依据国家、市、区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支出要体现节支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推进进度、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拨付,严禁超进度、超合同约定比例提前拨款;对不具备项目启动条件或者项目进度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不拨付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方式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确需预拨资金的,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严禁超实际支出需求拨付资金。

    3、预算调整注重程序规范。一是规范调整预算。在不突破各街道年初批复预算总额的情况下,因年度工作计划调整等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主要是指总项目下的项目构成),按照各街道内控制度、“三重一大”会议等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调控预算追加。各街道原则上在年初批复预算总额内综合平衡,统筹支出,不再追加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由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议事、决策要求及程序执行。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予以追加街道预算。

    4、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按照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科学合理、统筹安排使用好各类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对于结转结余资金量大的项目,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要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各街道要按照“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构建贯穿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要进一步推动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财政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实现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提升管理能力,逐步形成街道保障办财务和街道各职能科室业务协同机制,促进绩效责任的细分和落实。

    2、不断完善街道项目库管理。切实增强项目管理意识,无论项目大小,要建立健全项目入库前的审核机制,确保项目必要、合理、可行。经常性项目应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履职事项;二是长期存在,不是阶段性的;三是政策依据固定;四是预算金额稳定。经常性项目应具备较强的可控性,预算金额能够锁定不变。一次性项目则为临时性、阶段性的项目,如:课题规划类、建设改造类、设备购置类等。若从职责看是长期存在,但是预算金额浮动大,无法锁定的,则暂时放入一次性项目并加强预算审核。

    3、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事前绩效评估,要结合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和资金申请等工作,对新增项目和政策、基建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做到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所有项目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应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未编报绩效目标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三是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原则上在每年9月底前做到绩效跟踪全覆盖,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大、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政策和项目暂缓执行或停止拨款;对因国家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四是建立部门整体绩效、政策和项目绩效的自我评价、重点评价、再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做到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

    (三)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各街道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松江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松江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和区财政局相关要求执行。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额度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禁编制超标准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要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要具体明确,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构成、采购数量、技术规格、服务要求、使用时间、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经各街道保障办审核后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各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各街道应健全和完善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财政投资、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装修维修等事项规范决策程序,探索建立本部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部门、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各街道下属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应遵循区国资委等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各街道应加强经济园区管理平台公司的日常运行管理,促进各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

    (五)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一步细化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推进会议、培训、论坛、赛会、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的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各街道要秉承赋权赋能原则,进一步厘清街道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发挥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社区治理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街道预算管理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高水平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绘制“一个目标、三大举措”的宏伟蓝图。

    (二)健全内控制度,切实维护严肃财经纪律

    各街道在现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工作职责和财政财经管理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强化部门内控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内控机制,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管理效益水平

    各街道要强化自身内控检查,切实负责所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及结果真实性,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预期效果偏差的预算支出项目及时分析原因并加强纠正纠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对评估评价不到位、运行偏差大的项目和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予以暂缓执行,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调减或者收回预算资金。区财政部门将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每年安排对预算决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和考核结果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

     

     

     

     

     

     

    1


    附件2

    街道预算控制基数核定表

    单位:万元

    街道

    核定基数

    园区基数

    年核定基数小计

    三年基数合计

    2020年增减因素

    2020年控制数

    2020年初预算下达数

    年度需增减预算数

    年度收入考核增减额

    年度支出执行增减额

      

    小计

    雨污分流项目

    园区开办费

    岳阳街道

    31100.00

    753.00

    31853.00

    95559.00

     

     

     

     

    0.00

    31853.00

    31687.86

    165.14

    方松街道

    35900.00

    900.00

    36800.00

    110400.00

     

     

     

     

    0.00

    36800.00

    37021.74

    -221.74

    广富林街道

    20700.00

    460.00

    21160.00

    63480.00

     

     

     

    165.00

    165.00

    21325.00

    22705.40

    -1380.40

    九里亭街道

    21100.00

    570.00

    21670.00

    65010.00

     

     

    7260.00

    225.00

    7485.00

    29155.00

    31343.79

    -2188.79

    合计

    108800.00

    2683.00

    111483.00

    334449.00

     

     

    7260.00

    390.00

    7650.00

    119133.00

    122758.79

    -36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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