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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秀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案
上海秀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9 阅读次数:

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不罚字〔2025〕第1

处罚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对上海秀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存在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护理员上岗工作的违法行为,鉴于该单位第一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沪民规〔202315 号)相关规定和精神,本机关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沪民规〔202315 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秀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1NET0E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蓉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8

不予行政处罚机关: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当前状态:

结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