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关于开展2025年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002011N1012025032023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
    • 公开主体: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民〔2025〕8号
    • 成文日期:2025-03-20
    • 发布日期:2025-03-20
    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5〕8号

     

    关于开展2025年松江区社会组织

    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2018〕4号)、《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发〔2022〕1号)以及《上海社会组织评估指南(试行)》(沪民社服发〔2023〕2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社会组织的动员与指导,以应评尽评为目标导向,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将参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评迎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二、参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参加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

    1、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

    2、现有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期满后未重新参加评估的,评估等级失效,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要求

    松江区社会组织首次申报等级不得高于3A级,只有评估等级为3A且有效期满前两年或到期的社会组织方能申报4A及以上高等级评估。

      三、评估实施

    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本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3A及以下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作出评估结论,对4A、5A评估等级作出初步结论,并提交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

    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15日前,拟参评社会组织提交《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及《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qstj@163.com

    2、2025年4月-5月,区民政局组织开展评估专题培训,并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服务指导;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准备参评材料,并将《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信用信息报告》、自评分表、自评报告纸质盖章后交至松江区社会组织服务园(新松江路1800弄3号2楼业务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qstj@163.com

    3、2025年6月-10月,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4、2025年11月,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3A及以下社会组织等级并公示。

    五、评估结果应用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1A、2A等级只授予评估等级证书,不授予牌匾;3A等级(含)以上同时授予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松江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本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且获得评估等级,根据不同情形获得相应评估奖励。

    六、其他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评估指标、自评分表及自评报告模板等)电子版可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项公告-社会组织公告板块,或在“松江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中下载。

    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松江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中山中路38号1号楼917室)

    材料递交地址: 松江区社会组织服务园(新松江路1800弄3号2楼业务部)

    联系方式:67676365*107、37736178

     

    附件:《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社会组织

    名称

     

    社会组织

    类型

    £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   £基金会

    成立日期

     

    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前等级

     

    申请等级

    1A

     

    2A

     

    3A

     

    4A

     

    5A

     

    申请日期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社会组织

    (盖章)

     

    注:1、“社会组织类型”和“申请等级”栏,请在相应空格打“”;

    2、对照评估指标,等级划分如下:700-8001A801-8502A851-9003A901-9504A951-10005A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印发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