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6年,本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深化检察官兼任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副站长机制,打造符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特点的普法教育特色项目。学校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关爱对象,为他们优选配备一名成长导师和一名互助伙伴。学校老师、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应加强对存在心理、行为异常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干预。
依托街镇未保工作站搭建公益活动平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公益活动。持续推进“守护星”“科普夏令营”“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学生职业体验日”等项目和实践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学业陪伴、心理疏导、情感抚慰、家庭教育,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发现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劝诫、制止,情况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深化特殊困难儿童的家庭监护支持服务,拓展困境儿童社工关爱服务项目的覆盖面。
对存在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情形的家庭,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启动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对于可回归家庭的,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定期跟踪回访。需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职责的,根据情形,落实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街镇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等,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精细化养育、教育、医疗、心理辅导等支持和服务。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核查工作,各街镇要记录儿童基本信息、走访记录、工作日志、关爱帮扶记录、发现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两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存在严重身体或智力残疾、儿童自身存在身体或智力残疾、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至少每两周联系一次,每月入户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
深化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打造“救助+慈善+儿童”的公益慈善项目。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儿童群体享受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工耳蜗、骨关节置换等手术费用补贴和生活、康复、学习等各类型辅具补贴,提供康复训练补贴。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推动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对一”结对关爱帮扶机制。
街镇未保工作站开展的项目与活动、“爱心暑托班”、社区托育“宝宝屋”、托育机构托位等应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需求。持续做好“追光小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居室微改造等品牌项目,切实改善困境未成年人的居住环境。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和“零工市场”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提供就业帮扶。
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知识进居村活动,各街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或主题活动,学校在寒暑假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大讲堂,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监护人监护意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防范,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卫生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检查排查,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加强区河湖巡查和防护设施维护,加强涉水安全宣传。
网信部门在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中,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重点人群,联合所在街镇和学校,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儿童使用网络、手机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儿童网络沉迷行为。
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社工队伍建设。优先选择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专业社工担任儿童主任。建立儿童主任信息台账和培训档案,落实从业限制和入职查询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儿童主任全员培训,支持儿童主任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大对儿童主任的考核、激励力度。加大儿童福利社工培养力度,开展儿童福利社工继续教育培训,研发分层分类继续教育课程,推动儿童福利社工实务能力不断提升。
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加强能力建设,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区妇儿工委办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作为推动实施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重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任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街镇的支持和专业业务指导及培训,制定相关工作清单,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金保障工作。
2、注重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督促基层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儿童权益保护意识、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强制报告主体的法治意识。在保护儿童隐私前提下,宣传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