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石湖荡敬老院存量保基本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11N1012024111105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民〔2024〕56号
- 成文日期:2024-11-04
- 发布日期:2024-11-04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4〕56号
关于拨付石湖荡敬老院存量保基本
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
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的通知》(沪民规〔2023〕16号)和《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扶持办法》(沪松民规〔2023〕1号)文件,现对石湖荡敬老院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项目补贴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湖荡敬老院为石湖荡镇公建养老机构,于2023年3月31日经石湖荡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立项,启动保基本改造。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上海中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改造工程,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竣工验收。2023年10月29日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本次改造主要对石湖荡敬老院内的所有房屋的外墙面重新涂料檐口修缮,屋面天沟卷材更换,消除原有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系数,确保强化安全保障。同时,为确保整体提升敬老院的居住环境,满足老年人长期居住的生活需要在院内新建洗衣房,改造晾衣场地。
二、补贴依据
按照《关于开展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的通知》(沪民规〔2023〕16号)文件,“项目经费由项目主体承担,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各区按照不低于1∶1配比,市、区两级总补贴金额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封顶。”
三、补贴情况
经审价,石湖荡敬老院存量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结算价为80.726万元,市级福彩金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区级1:1配比。现拨付石湖荡镇人民政府48.4356万元,其中市级福彩金24.2178万元,区级福彩金24.2178万元。
四、资金使用要求
1.由石湖荡镇落实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2.本次建设补贴项目为先建后补,由石湖荡镇指导养老机构严格按照《福彩金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完成调账。
3.区民政局将适时安排审计等跟踪资金使用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日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