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修订后的《松江区综合救助实施意见(草案)》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基本情况
(一)起草背景
社会救助的发展目标是构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随着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合理制定修改救助政策,进一步推动完善本区综合救助格局,加强与市级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提供多样性的救助帮扶服务,扩大困难群体受益面,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惠及困难群众。
(二)决策主要内容
1、医疗救助
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包括自负部分和自费部分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2、教育救助
对困难家庭中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阶段在读人员的资助标准。
3、就业救助
对困难大学生、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的补助标准。
4、市民综合帮扶
通过社区市民综合帮扶机构,在政府救助以外,对困难群众的医疗帮扶和临时帮扶。
二、评估风险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一)评估主体及方式。本项目风险评估的主体为《松江区综合救助实施意见》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评估方式采取本单位机构内评,通过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各风险因素编制应急预案、内控制度,将各类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二)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应
1.召开座谈会。2023年3月至4月,区民政局分别与区医保局、退役军人局、教育局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初步协商文件内容,起草拟定文件初稿。
2.开展征求意见。2023年6月2日,区民政局就《松江区综合救助实施意见(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向区医保局、人社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残联,各街镇书面征求意见。区医保局对救助对象中精神病人伙食费结算提出修改意见;区退役军人局对文件中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提出修改意见。
3.实地走访。2023年6月至7月,区民政局分管局长赵丽英带队实地走访松江区17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深化“政策找人”工作情况,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情况,以及当前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一)基层治理滞后引发舆情风险。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基层治理机制不完善问题导致舆情事件不断升级,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舆情泛化炒作的风险。个别民生诉求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易引发泛化炒作,舆论关注点会从具体个案事件,转向质疑基层政府治理,从而影响地方政府形象。
(三)舆情应对不当导致舆情发酵的风险。因为基层舆情应对能力不足,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导致舆情不断发酵,错失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将“小问题”演变成“大风波”,形成负面炒作。
(四)财政资金方面的风险。考虑因数据滞后、救助对象去世等原因,相关救助资金计算不够准确,造成财政救助资金方面多支付的风险。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较低。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风险问题。舆情发生后,要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涉事单位和部门做好线下处置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强化责任追究,对处置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部门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严防舆情风险。
(二)掌握方法技巧,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将风险应对能力纳入经办人员培训课程,提升基层风险应对能力。在问题出现苗头时就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应对预案,同时按照风险可能的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适时妥善处理。
(三)建立内控机制,完善风险处置流程。建立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完善与综合救助配套的工作流程,规范实操中的各个环节,规避风险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化解风险源头处置。文件正式起效前,组织街镇社救干部进行政策培训,通过救助顾问工作网络机制,加大政策宣传。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 松江区综合救助实施意见(草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