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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老伙伴”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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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11N10120221116523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
  • 公开主体: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民〔2022〕54号
  • 成文日期:2022-11-15
  • 发布日期:2022-11-15
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2〕5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

“老伙伴”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街镇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做好本区“老伙伴”计划项目,确保2023年项目的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项目指标数

2023年服务对象为8000名,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各街镇可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扩大服务覆盖面,服务对象在原来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社区探访全覆盖。服务对象与志愿者仍按不低于5:1配比。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在保证基本频率(每周一次)的前提下,针对高温、严寒季节(1-2月、7-8月、11-12月)继续增加服务频次,即从每周一次增加到每周二次。围绕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社会支持的工作目标开展互助关爱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探访、陪伴、陪聊等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神慰藉。可以采取电话沟通、上门探望等多种方式,了解服务对象的现状、传递社区信息、开展精神慰藉和生活辅助等关爱和服务。

2.通过组织适宜服务对象的、多样化的社区邻里活动,促进服务对象与他人互动,增加同伴交往。

(二)开展志愿者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志愿者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三)志愿服务登记。每月做好信息维护。将志愿者、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以及服务信息在上海市老伙伴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及更新。

(四)其他。除以上规定内容之外,各街镇还可以围绕预防失能、健康科普、队伍建设、弘扬志愿精神和帮助有需要的老人及家庭获得适宜的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特色服务。

四、采购主体

各街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具体工作。

五、资金安排和使用

(一)资金安排。市、区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资金240万元,根据服务对象分配数给予每个街镇,具体见附件。鼓励各街镇安排财力予以配套支持。

(二)资金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镇应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采购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1.经费按以下范围使用

(1)人员成本。包括志愿者(交通/误餐/通讯)补贴、专业人员劳务等,涉及个税的则需机构代扣代缴。

(2)交通餐饮费。如乘坐公共交通或出租车,在外就餐等产生的费用。其中交通费报销费用不超过本区市内公务活动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餐饮支出仅限于培训活动中的餐食或少量的工作快餐等,不能用于高额的餐饮支出。

(3)物资成本。包括培训、开展活动购买所需物品。

(4)材料制作费。包括用于制作和印制项目活动相关的图文影像资料等。

(5)不能用于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更新,水、电、煤和房租等服务机构日常的开支。

(6)其他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的事项。

2.管理要求

(1)项目日常收支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专款专用、单列记账、账目清楚、凭证符合规定。严禁出现呆账、挪用或乱用现象。

(2)当年项目经费最晚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前使用完毕。项目实施完毕后,未使用完的经费退至区民政局。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街镇开展项目,对开展情况、实施质量进行跟踪和检查,并组织开展审计。各街镇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落实好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和验收。

(二)落实社区关爱。各街镇在做好区级下达服务指标基础上,重点做好无子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和其他需要关爱老年人的探访服务,对未覆盖到的老年人做好社区关爱工作,防止出现冲击道德底线的情况发生。

 

附件:2023年度各街镇服务对象和资金分配表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各街镇服务对象和资金分配表

 

序号

街镇

服务对象(人)

资金分配(元)

1

中山街道

415

124500

2

方松街道

345

103500

3

永丰街道

465

139500

4

岳阳街道

830

249000

5

广富林街道

95

28500

6

九里亭街道

75

22500

7

车墩镇

515

154500

8

洞泾镇

320

96000

9

新桥镇

125

37500

10

九亭镇

105

31500

11

石湖荡镇

775

232500

12

新浜镇

470

141000

13

泖港镇

610

183000

14

叶榭镇

600

180000

15

泗泾镇

520

156000

16

佘山镇

935

280500

17

小昆山镇

800

240000

合计

8000

2400000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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