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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9年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以奖代补”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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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11-009001-20201116-00001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
    • 公开主体: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民〔2020〕81号
    • 成文日期:2020-11-16
    • 发布日期:2020-11-16
    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0〕81号

     

    关于拨付2019年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以奖代补”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各镇社会事业和社区管理办公室:

    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推动老年活动室规范运作,提升服务品质,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评估和“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8 号)要求,区民政局将完成对2019年标准化老年活动奖补资金的拨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和“以奖代补”工作主要情况

    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管理服务评估表(2019年版)》,我局在各街镇初评的基础上委托区老年协会对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基础条件、运行管理、业务成效、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复评,并上报市民政局进行公示。

    2019年,我区共有189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获得不同档次奖励经费,其中:第一档,19家,奖励标准10000元;第二档,40家,奖励标准5000元;第三档,130家,奖励标准3000元,共计78万元。

    二、“奖补”资金适用范围

    “奖补”资金主要可用于以下范围:

    1.日常维修和更新改造;

    2.添置零星设备和器材;

    3.购置涉老的图书、报刊和杂志;

    4.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的开支;

    5.其他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的事项。

    三、“奖补”资金管理

    1.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日常收支应单列记账,账目清楚,凭证符合规定;当年获得的“奖补”资金应在次年年底前公布收支情况。

    2.使用“奖补”资金添置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作登记卡;涉及通用办公设备的应参照《松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执行。

    3.使用“奖补”资金进行项目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有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内审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征得当地国家审计部门的认可。

    4.各街镇应做好账务管理,严禁出现“奖补”资金呆账、挪用或乱用现象。

     

    附件:2019年松江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2019年松江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小计

    奖补资金

    1

    中山街道

    1

    2

    8

    11

    44000

    2

    方松街道

    1

    3

    9

    13

    52000

    3

    广富林街道

    0

    1

    2

    3

    11000

    4

    永丰街道

    1

    3

    11

    15

    58000

    5

    岳阳街道

    2

    4

    12

    18

    76000

    6

    车墩镇

    1

    2

    7

    10

    41000

    7

    洞泾镇

    1

    1

    4

    6

    27000

    8

    新桥镇

    1

    3

    9

    13

    52000

    9

    九里亭街道

    1

    2

    5

    8

    35000

    10

    九亭镇

    2

    3

    11

    16

    68000

    11

    石湖荡镇

    1

    2

    8

    11

    44000

    12

    新浜镇

    1

    1

    5

    7

    30000

    13

    泖港镇

    1

    3

    8

    12

    49000

    14

    叶榭镇

    1

    2

    8

    11

    44000

    15

    泗泾镇

    2

    4

    13

    19

    79000

    16

    佘山镇

    1

    2

    5

    8

    35000

    17

    小昆山镇

    1

    2

    5

    8

    35000

    合计

     

    19

    40

    130

    189

    780000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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