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应急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4-10
- 发布日期:2026-04-10
一季度,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生产安全事故稳中有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3月,我区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6起、死亡7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与202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3.3%(减少3起),死亡人数下降30%(减少3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事故3起、死亡3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4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亡人事故。
(二)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3月,我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起、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按照行政区域统计,有3个街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九里亭、佘山镇、车墩镇。另外,有6个地区连续5个季度零亡人事故,分别是方松、岳阳、广富林、泗泾镇、泖港镇和叶榭镇。按照行业领域统计,事故主要发生在商贸、建筑、其他3个行业。按照事故类型统计,车辆伤害事故1起、物体打击事故1起,一般爆炸事故1起。按照事故发生时段统计,春节假期前发生事故1起,节日期间零事故,复工复产以来发生事故2起。
(三)突发事件接报处置情况
1-3月,我区共接报各类涉及生产经营活动、有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8起,其中亡人事件2起,受伤事故6起。从接报总量看,同比下降27%,环比下降20%。从事件类型看,高处坠落接报3起,机械伤害接报2起,车辆伤害接报1起,其他2起。从事发场所看,室外作业发生3起,生产车间和室内装修作业发生5起。
二、事故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装卸搬运等环节安全风险突出
2月1日,搬运公司上海于公装卸起重搬运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在九里亭九谊路288号上海兴韬五金有限公司卸车搬运机器设备过程中发生一起叉车挤压工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厂房车间、库房堆场等场所,以及建筑施工、装修装饰等项目上普遍涉及装卸搬运环节,这类作业往往具有阶段性、持续时间短、周期性停顿和重复性强等特点,且作业人员多是临时性组织、对周边环境不熟悉,加之搬运方针对性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因而作业安全风险较高,事故易发。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常叮嘱、常提醒企业要指派专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做到敏锐预判和察觉各种潜在安全风险,及时堵塞、化解、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实验室、测试中心等场所潜藏事故隐患
3月2日,佘山镇佘北公路571号一实验人员在室外实验场地进行化学反应时,反应气瓶发生爆炸将实验人员炸伤致一人死亡。近期国内其他地方大学院所、科研机构也发生类似安全事故,为实验室安全管理敲响警钟。科研单位、研发企业、检测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实验环节风险管控和危险品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和全面安全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风险评估和危险品全流程管控。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进一步巩固深化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地。
(三)基坑施工等建设工地事故仍然多发
3月20日,车墩镇旗亭路白苧路松南城金欣景苑配套工程,林竑建设(上海)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在拆除基坑围护钢板时,一工人被钢板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基坑开挖和维护、地基与基础施工等作业是建设施工事故的高发阶段,这阶段涵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等危险作业,容易发生起重伤害、坍塌、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诸多类型的事故,且易造成群死群伤。此外,有很多微小工程隐蔽性强,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因难以发现而不能及时纳入监管,导致外部监督缺位,加剧了这类项目发生事故的概率。
三、下阶段风险研判及工作举措
结合1-3月事故情况及春季季节性特征综合分析,防控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管控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三类高发事故类型,从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压减总量。二是关注叉车、行车等特种设备作业安全,严查设备未检、人员无证、现场无监护等违规行为。三是厂房车间、仓库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火灾仍是高发多发事故类型,继续扎实开展厂库房综合整治。
针对上述形势研判和分析,下阶段需聚焦以下方面。
(一)聚焦三类高发事故类型,多措并举压减事故总量
压实全链条安全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责任清单。针对建筑施工、工业制造、物流运输等三类事故高发领域,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细化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杜绝责任悬空。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责到位。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三类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有责必负、失责必究”的高压态势,倒逼各方责任落地见效。
(二)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消除事故隐患
结合季节性施工特点,针对高处作业、起重吊装、车辆运输等环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高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临边安全防护缺失、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合规、起重作业安全规范落实、车辆定期检验和驾驶资质等关键环节,企业对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行业部门建立隐患排查“回头看”机制,对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上限处罚等强制措施,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此外,针对春季大风、降雨等恶劣天气,有关部门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暂停户外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做好临时设施加固、车辆安全管控等防范措施,有效规避季节性风险引发的事故。
(三)紧盯特种设备作业安全,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聚焦特种设备使用中的突出违规问题,从严查处各类违规作业行为。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工业企业、物流园区、仓储中心等特种设备使用密集场所的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重点严查三类违规行为:一是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设备存在故障、安全装置失效等问题;二是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证件过期,以及无证人员违规操作叉车、行车等行为;三是特种设备作业现场无专人监护、违规操作、违章指挥,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杜绝违规作业行为引发安全事故。
(四)聚焦厂房仓库综合治理,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对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系统梳理各项任务,真正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向深入、取得实效。集中攻坚重大致灾隐患,聚焦存在违规“三合一”、“多合一”,占堵生命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火灾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拔点行动。严整治严管控,对违章建筑、“厂中厂”、“园中园”等突出问题,要抓主体,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法律宣传、警示教育,要抓源头,落实源头管理,从产业准入、出租转租等环节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
政策咨询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