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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本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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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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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6-02-25
    • 发布日期:2026-02-25

     一、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12月,我区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9起、死亡32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与2024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2.1%(减少4起),死亡人数下降3%(减少1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事故15起、死亡17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13起、死亡13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死亡2人。

    (二)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12月,我区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8%,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按照行政区域统计,18个街镇中,共有9个街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中山街道发生4起、死亡5人,经开区、新桥镇、新浜镇各发生2起、死亡2人,洞泾镇发生1起、死亡2人,永丰街道、石湖荡镇、小昆山镇和九亭镇各发生1起、死亡1人。按照行业领域统计,事故主要集中在机械、商贸、建筑等4个行业,其中机械行业发生3起、死亡3人,商贸行业发生5起、死亡5人,建筑施工业发生3起、死亡4人,其他行业发生4起、死亡5人。按照事故类型统计,高处坠落事故7起,占比46.7%,机械伤害事故2起,起重伤害事故2起,中毒和窒息事故2起、物体打击事故1起,触电事故1起。

    (三)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情况

     1-12月,我区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生产经营性火灾4起,4起分别是洞泾“1·3”火灾、经开区“2·16”火灾、洞泾“3·23”火灾、佘山“4·8”火灾。其中,洞泾“1.3”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另3起火灾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4起火灾发生时间集中于上半年,下半年以来,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从火灾成因分析,4起火灾中,3起因人为因素引起,1起因电气线路故障导致。从火灾造成的损失分析,扑救4起火灾,消防部门共出动消防站88站次,消防车辆242车次,消防人员1487人次,总过火面积约16500平方米,总直接经济损失约2271.29万元,火灾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从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看,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上海朵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和黄某紫等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0.2万元。对高某等6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核查,6人被党纪政务处理。

     二、事故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高风险事故类型防控存在短板

     高处坠落事故占比达46.7%,7起事故造成7人死亡,同比持平;新增2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反映出企业对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不到位,作业前检测、现场监护、防护装备配备等关键环节存在漏洞,以及员工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流于形式。一些常见的且明确归类的重大事故隐患,如登高、电工等危险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动火、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不落实审批、监护要求,临边洞口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识等,企业长期放任不管,任其存在,终酿严重后果。

     (二)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部分事故源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培训缺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如设备调试、吊装作业、维修作业等环节操作不规范,承发包安全管理混乱、职责边界模糊不清;部分事故中存在施救不当、盲目施救等情况,扩大了伤亡人数;企业对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意识薄弱,对老旧设备、作业环境的风险评估不充分,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且未开展实战演练,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升。

    (三)建筑、装修施工等领域事故多发

     2025年,建筑、装修施工项目发生多起有影响力的生产安全事故。8月17日,中山街道一商品房住宅新建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12月8日,经开区美能达路一新建厂房内钢结构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筑、装饰等项目施工具有作业环境复杂、涉及危险作业多、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且专业素养普遍不高等特点,加上很多微小工程隐蔽性强,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因难以发现而不能及时纳入监管,导致这类项目发生事故的概率较高。

     (四)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和安全管理薄弱

     2025年,本区4起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场所均属厂房仓库。3起是人为因素引起,说明人的不安全行为仍是火灾致灾的主要因素,反映出我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不足,企业消防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同时,3起火灾涉事单位都存在违法搭建、违法分隔等违法行为,造成火灾迅速蔓延,加重火灾危害程度,暴露出我区部分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以及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流于形式,对电气设备、作业流程的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三、下阶段工作举措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气候条件复杂,各类安全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做好这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深化责任落实,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深化安全责任落实,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岁末年初,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自查自纠,特别针对赶工期、抢进度带来的风险,全面排查工艺设备、作业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责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岁末年初组织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紧盯重点领域整治,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工贸领域,督促企业加强承包商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强化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作业审批。建筑施工领域,严格限额以下工程监管,杜绝无资质承包、违法转分包、破坏承重等行为,深入排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交通运输、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执法,提升行业安全监管和现场监管成效。

    (三)聚焦厂房仓库综合治理,把牢消防安全关口

     全面对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系统梳理各项任务,真正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向深入、取得实效。集中攻坚重大致灾隐患,聚焦存在违规“三合一”、“多合一”,占堵生命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火灾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拔点行动。严整治严管控,对违章建筑、“厂中厂”、“园中园”等突出问题,要抓主体,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法律宣传、警示教育,要抓源头,落实源头管理,从产业准入、出租转租等环节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

    (四)紧绷安全弦,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春节假期结束后,企业将陆续迎来复工复产。复工复产阶段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事故易发期。各地区、各单位要督促企业牢记复工复产“三字诀”。定方案,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要有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查设备,对于各类机械、车辆、管线、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检测、检修以及清洗;强培训,企业要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和调岗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监管,企业要加强生产一线监管,管理人员和相关安全负责人应多到生产现场实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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