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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松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
2025年7月松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30 阅读次数:

按照《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本区应急管理部门2025年7月计划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3家。为全面提升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执法对象和执法事项公示如下。


执法对象(53家)

上海西区老大房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新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元盛食品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上良基博方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博乐特殊钢(上海)有限公司

能杰克数控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成运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能化学监测仪表有限公司

上海七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谊地化学有限公司

上海诺慷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祖香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上海缘生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堡燕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彰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月月舒妇女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君宏建材家俱有限公司

上海欧伊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鑫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百洛达金属有限公司

永丰余纸业(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禧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大正力保健有限公司

上海乔翊娅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杏花村食品厂有限公司

上海耶里夏丽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均诺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川禾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本田摩托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华际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艾魁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东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复盛易利达(上海)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日红钢板加工有限公司

实亮智能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致品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英式风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立诗顿宾馆

上海八零九零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力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国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富士迈半导体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箭牌糖类(上海)有限公司

塞拉尼斯(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

上海巨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爱允迪(上海)家具有限公司

狮享家具(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教具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

上海如德木业有限公司

上海兰度实业有限公司


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结合企业实际,对下列事项开展抽查,部分企业情况复杂的,执法事项会做适当调整。

执法事项

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结合企业实际对下列事项开展抽查:

执法事项

执法内容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资金投入保障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的监督检查

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培训时间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监督检查

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考核合格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具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的监督检查

对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变更的监督检查

对登记企业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监督检查

对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的监督检查

对登记企业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填报登记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对登记企业配合登记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的监督检查

对化学品单位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的监督检查

对化学品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监督检查

对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提供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真实信息或材料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查封或者扣押物品和查封场所的行政强制)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扣押运输工具的行政强制)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监督检查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机械企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资金投入保障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的监督检查

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培训时间的监督检查

对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

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报废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

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监督检查

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的监督检查

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监督检查

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向承包、承租单位告知安全生产基础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将常驻本单位作业的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报告承包、承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对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的监督检查

对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监督检查

对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监督检查

对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机械企业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监督检查

轻工企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资金投入保障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的监督检查

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培训时间的监督检查

对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

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报废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监督检查

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的监督检查

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向承包、承租单位告知安全生产基础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将常驻本单位作业的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报告承包、承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的监督检查

对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轻工企业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生产企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监督检查

建材企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资金投入保障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的监督检查

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培训时间的监督检查

对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

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报废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

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监督检查

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的监督检查

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监督检查

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向承包、承租单位告知安全生产基础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将常驻本单位作业的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报告承包、承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对煤磨袋式收尘器、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筒型储库人工清库作业未落实清库方案中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水泥企业电石渣原料筒型储库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进入筒型储库、焙烧窑、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竖炉、篦冷机、磨机、破碎机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或者未落实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监督检查

对制氢站、氮氢保护气体配气间、燃气配气间等3类场所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设备失效的监督检查

对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未设置水冷和风冷保护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监督检查

商贸企业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资金投入保障的监督检查

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的监督检查

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培训时间的监督检查

对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

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报废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

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监督检查

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的监督检查

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监督检查

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向承包、承租单位告知安全生产基础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将常驻本单位作业的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如实报告承包、承租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充电桩、电梯等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

对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监督检查

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隶属关系、行业领域、规模等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监督检查

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监督检查

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监督检查

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监督检查

有限空间作业

 

 

 

 

 

 

 

 

 

 

 

对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审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志的监督检查

对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的配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辨识、防范措施、管理台账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配备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按照规定组织演练的监督检查

对有限空间作业按要求通风和气体检测的监督检查

粉尘涉爆

 

 

 

 

 

 

 

 

 

 

 

 

 

 

 

 

 

 

对告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

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监督检查

对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监督检查

对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监督检查

对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监督检查

对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监督检查

对粉尘涉爆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或者除尘系统的检修维修作业的监督检查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施工的监督检查

对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粉尘爆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清单或者信息档案的监督检查

对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正常运行的监督检查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或使用伪造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监督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