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聚焦“一网通办”,推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拓展跨省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全力保障全区城市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完成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549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单位513家次、危险化学品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单位7家次,加油站17家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零售)2家次,完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10家次。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风险评估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我局为全区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和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开展“上门式体检”,共发现问题隐患55条。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复核
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结合行政许可工作,对2021-2023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共检查企业项目1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1条,已督促所有企业提交整改报告,确保问题隐患闭环。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字化平台,共对29家企业开展抽查工作;联合海关等部门对21家涉及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现场查验,构建了危险化学品领域“精准监管、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批内部流程管控的通知》(沪松应急局〔2024〕17号),对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职责分工、时限要求进行优化;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经营地址变更、法人变更等涉及前置许可事项,允许企业先行承诺出证,在严守许可门槛的同时,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
(二)实现全程网办全覆盖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更多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企业“零跑动”办理率100%。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等项目的申请、查询进度、下载证照,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深化政务规范建设
着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两个集中”,新增一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模式。组建专业的行政审批力量,实现了全局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全面实施帮办制度,线上提升“小申+人工帮办”服务能级,线下打造“领导干部帮办+工作人员帮办”工作机制。实现局班子、中层干部在许可事项办理全过程中开展帮办活动,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堵点痛点。
(四)统筹推进数字转型
拓展“随申码”、“云监码”在危险化学品监管中的应用,实现企业信息“一码通查”,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建立失信企业、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群众“随申码”、“云监码”知晓程度,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不断完善业务工作制度和勤政廉政制度,切实将安全监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做到位。
(二)深化学习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阵线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单两书”,对党风、政风负总责,始终坚持以身垂范,带头廉洁自律,在行政许可及批后监管等工作中涉及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严格把关,以严谨向上的工作姿态和昂扬振奋的精神面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审查标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和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对标自纠自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中的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一是防止受理风险,即设立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二是防止审查风险,即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未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验;不根据实际申请资料情况和实地勘验情况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无故拖延办理;三是防止执行风险,即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和发放许可证并公示;不履行送达程序。
面对以上风险,必须严格审批,杜绝以权谋私,做到:一要实行一次性告知:(1)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要求申请人当场提交补正材料(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二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1)制作设立申请指南及办理流程图,列明申请资料清单及办理程序,并在网上公布,接收公众监督;(2)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内部监督;(3)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三要实行限时办理制度:(1)公开办理时限;(2)接受公众监督;(3)按期发放许可证。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批后监管制度不够健全
近三年来,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许可证的新办申请量激增,目前企业总数已增加至1085家,同时申请注销企业仅19家。在申请企业快速增加的背景下,无法及时全面地对新申请企业展开监管,且企业退出机制也亟需进一步完善。
2.主管部门存在推诿现象
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中,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环节由区应急局主管,运输、废弃等环节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但实际监管工作中各部门不能迅速落实本部门工作职责,牵头或协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浪费人力物力,对危险化学品监管效能造成一定影响。
3.监管部门能力层次不齐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部分街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集聚程度较高、数量规模较大,现有应急管理部门的人员数量往往难以满足对辖区内企业的有效监管。另外,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头重脚轻,监管责任层层递减的现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还不能完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导致安全监管存在盲区,隐患排查存在漏洞,事故预防存在短板。
(二)改进措施
1.完善检查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处罚流程,加强可操作性,特别是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可以依法吊销其行政许可。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开展每三年一周期的全覆盖检查。持续跟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中的承诺整改项目。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从严处理。
2.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监管职能。借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等平台,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交通委、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召开我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专题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监管过程中各部门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管理职责。根据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梳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将“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形成书面意见,确保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根本上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效能。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通过危险化学品业务培训和考核,培养专业型人才,创造“走出去”、“请进来”、互相交流的学习平台,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所有执法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执法证上岗。对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轮训,创新培训思路,拓展培训渠道和手段。对新颁布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要及时开展专题学习,务求领会精神,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