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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布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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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10-009001-20240321-00001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应急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4-03-21
    • 发布日期:2024-03-21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按照《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涉企检查模式,强化应急局对全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对全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单位的排摸,以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和投诉举报等信息的数据归集,构建安全信用等级画像,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精准标记全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单位的安全风险标签,持续完善各类安全风险的标准化执法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重大安全风险“全覆盖”,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

    ——以数字科技为支撑。利用“一网统管”“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增强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水平,全面开展移动执法,全力提升执法效能。

    ——以无接触模式为导向。依托各类数字化平台的大数据碰撞,重点识别行政合规类执法事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开展预警提示、在线处置等非现场执法,将指导服务挺在监管执法之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强化执法联动。持续优化年度计划、深化季度计划、细化月度计划,坚持区级执法对象和事项月公示制度,统一规范执法事项。逐步掌握街镇、经开区年度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有效指导其开展小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推动建立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深入推进综合执法。统筹应急管理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着力组织开展综合性专项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逐步减少非计划检查占比,将临时性专项行动任务及时纳入当月(当季)计划检查的范畴进行统筹安排。牵头组织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为主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确保跨部门联合执法不少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总量的15%结合上级部署,依托安委办、灾防办工作平台,逐步梳理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场景和事项,适时组织或者参与联合执法。

    3.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依据执法事项清单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开展行政执法,严格实施计划执法“检查码”告知和行政相对人评议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积极参与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和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坚决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并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其他企业以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企业和存在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为重点。

    (三)内容

    应急管理部门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清单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分工

    执法检查由应急局执法队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中涉及重点单位和专项执法检查的,可以邀请应急局相关业务室参与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52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18家次(占比79.6%),一般检查107家次(占比20.4%)。原则上,相关年度检查应与专项工作进行合并,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至少完成一次检查。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共418家次)

    1.区重点单位执法检查194家次)

    2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企业164家重点监管的大中型工贸企业分别集中检查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43家次)

    1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工贸企业、7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34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生产的轻工重点企业(其中1家同时为粉尘涉爆企业)以及部分重点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

    3.专项执法检查(181家次)

    1危险化学品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87家次)。聚焦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化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等专项,83家重点关注危化品企业(相关企业以市应急局名单为准4家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87家次。

    2工贸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86家次)。聚焦粉尘防爆、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2个专项,对其中57家粉尘涉爆企业、16家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其中2家同时为粉尘涉爆企业)13家其他工贸企业,开展工贸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86家次。

    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8家次)。对我1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7家安全培训机构相关企业以市应急局名单为准,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8家次

    (二)一般检查(共107家次)

    对跨年度“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工作中涉及的企业开展检查,预计抽查100家次。

    牵头组织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为主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预计抽查7家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参与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

    按照市应急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参与两轮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邀请异地、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参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指导

    (二)开展重点时段、国定节假日检查、参与指挥调度

    在“两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定节假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参与“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远程指挥调度,春节期间对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三)开展园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

    依托安委办工作平台,对生产建筑转作仓储、厂中厂、小园区、出租厂房等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突击抽查,对“智造空间”等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重点督促园区管理方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突出加强举报投诉跟踪核查

    对全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件进行全量登记与跟踪,确保按期闭环与销账。

    (五)参与联合检查督查巡查工作

    按照安委会(办)、应急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等工作。

    (六)其他有关事项

    落实市应急局下发月度执法统计、季度执法通报等文件中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计划编制备案和掌握实施进度完成区重点单位在一年内检查“全覆盖”;对街镇、经开区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指导,开展备案工作。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应急局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适时签订工作备忘录,按照市应急局统一部署,逐步承接地震领域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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