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10N101202305230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区应急局
- 发文字号:沪松安委办〔2023〕10号
- 成文日期:2023-05-23
- 发布日期:2023-05-23
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松江区应急
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安委会,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区属企业: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松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松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0日
2023年松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与全市同步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启动仪式
定于6月初,在泗泾镇红虹木业园区举办2023年松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区属企业等单位参会。
五、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地区、各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要通过各类宣讲、警示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根据全国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电力安全知识竞赛等市级竞赛活动;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童心绘安全”主题绘画征集大赛、组织广大市民参观体验松江应急实训中心、开展应急安全服务“三个一”进企业以及茸安君宣讲团走进基层宣讲等区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有轨电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类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以及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手册等安全生产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结合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相关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结合“安康杯”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并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6月16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积极收听收看“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同时,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区属媒体、以及系统内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送,并于6月28日(星期三)前报送活动总结。
附件:松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王小燕 37736624,顾晓玲 37736626,邮箱:songjiangajj@163.com)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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