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上海千荣装潢装饰有限公司在松江区松卫北路755号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和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即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和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了上海千荣装潢装饰有限公司“10·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上海千荣装潢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荣公司”),2016年1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通路1118弄6号215室,法定代表人:朱平忠,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电安装(除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等业务。
2.上海上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脉公司”),2013年12月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775弄9号3316室,法定代表人:沈绍木,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咨询,酒店管理等业务。
(二)合同签署情况
2022年8月,千荣公司与上脉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了松江区松卫北路755号二楼公寓房装修工程,合同总价约88万元,工程范围:约1200平方米室内装饰,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内容未涉及空调开孔项目。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2年10月12日下午,千荣公司负责人朱平忠组织作业人员陈桂银和陈汉进行空调打孔作业,陈桂银在二楼室内使用钻孔机开洞,陈汉配合钻孔。15时许,陈汉蹲在二楼窗台上手举扫帚盖住洞口,防止钻孔导致的碎石掉落伤人。突然陈桂银听到窗外叫喊“有人掉下来了”,便立即跑下楼看见陈汉躺倒在地面上,陈桂银拨打120急救电话,陈汉经送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南部)抢救无效于10月12日23:30时许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陈汉,男,69岁,江苏省盐城市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6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松江区松卫北路755号白领之家门店,门店处于装修过程中,二楼房间外墙上开有空调洞口,一楼店铺门头上方的广告牌有一明显的破洞,二楼房间窗台离地约4米。


五、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站在二楼窗台上配合空调打孔作业时,不慎从窗台临边跌落,砸穿广告牌后坠落至地面,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千荣公司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消除高处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分析,这起事故是由于千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千荣公司,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消除高处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朱平忠,千荣公司总经理,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消除高处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陈桂银,千荣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未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千荣公司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
七、整改意见
千荣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发现隐患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予以消除,确保生产安全。
上海千荣装潢装饰有限公司
“10·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