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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集中排摸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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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10N101202207071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区应急局
  • 发文字号:沪松应急局〔2022〕17号
  • 成文日期:2022-07-01
  • 发布日期:2022-07-01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集中排摸整治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经开区安监队

近年来,通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三年”的集中攻坚,利用一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营造了我区良好的安全环境。但是,在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仍是事故不断,诸如:上海斌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2·28”一般火灾事故,造成1死7伤;上海民强精细化工厂“5·3”较大其他爆炸事故案,造成3死3伤;上海强翠实业有限公司“6·14”一般火灾事故,造成1死1伤等,在近阶段复工复产的过渡期和敏感期间,又发生上海豪帅包装制品有限公司“6·3”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部分企业不能摆正心态,漠视法律、铤而走险,无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唯利是图,在未办理相关危险化学品审批备案手续、生产条件未经安全论证即从事危险程度较大的行业,甚至存在通过造假、欺骗等手段逃避监管等现象。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我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危险化学品精细精准管控体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城市运行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认真吸取“6·3”事故教训,有效结合珍珠棉类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检验、实验等活动的企业开展新一轮排查(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如: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不在本次专项排摸整治范围内),摸清各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使用量、储存量、用途等信息,做到“家数清,底数明”,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排查范围

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列明的15个门类和68个大类,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排查。

    本文件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判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

对列入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 (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危险化学品,年使用量达到1g及以上的(气体换算为标准状态下0.001m3及以上),应当列入排查填报范围。对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年使用量达到10kg以上的 (气体换算为标准状态下0.01m3及以上),列入排查填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年使用量达到100kg以上的(气体换算为标准状态下0.1m3及以上),列入排查填报范围。

如涉及使用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判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的,要在登录报送系统按照格式要求,提供所使用的化学品理化特性、物理危险性等证明或者鉴定材料,进行信息填报。

对于使用数量、品种未达到填报范围要求的,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经开区安监队要做好相关企业信息的登记留档并持续跟踪。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共分为3个阶段。

(1)动员部署和排摸汇总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具

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新一轮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摸,督促并审核企业报送信息,完善更新危化品使用企业数据库,按照使用量、储存量、用途及风险程度,分级分类进行汇总,制定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15日)

按照细化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大力整改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汇总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相关单位梳理汇总问题隐患,制定化解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全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督办跟踪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整治成果,提出长效机制,确保本次集中排摸整治提质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经开区安全管理部门要始终贯穿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有效组织开展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及时将工作要求、工作方案传达至辖区内各相关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主体,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摸排全面准确

各镇、街道、经开区安全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对本辖区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的排摸,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督促企业登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录报送系统”(http://ydbg.yjglj.shanghai.gov.cn)进行注册和信息填报。并按照登录报送系统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登录报送系统,核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填报的具体品种、数量以及相关信息并完成初审工作,确保各使用单位如实、准确填报本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品种、使用量、储存量、用途等具体信息,并正确填写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便于工作推进。

区应急局对各使用单位申报备案情况进行抽查,对属地安全管理部门核对情况进行复查,对有关单位具体工作开展指导。

(三)严格集中整治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是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问题隐患,对未按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申报、未履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重点督查各属地安全管理部门是否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排摸检查,对部署排查不到位、集中整治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镇、街道、经开区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确定相关负责人和联络员,于9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排摸汇总情况。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报区应急局(联系人:许俊、冷友伟,电话、传真:37736904、57679517,邮箱:whk_ajj@126.com)。

 

 

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6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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