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关于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浏览次
【字体:大中小】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公开主体:区发展改革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1-17
- 发布日期:2025-11-17
一、问:该文件制订基于什么背景?
答:“十四五”时期,市下达我区的节能降碳总体目标为单位增加值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以光伏发电为主)300MW。结合2021-202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增长10.5%,与“十四五”累计下降14%的目标差距巨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需要切实提高到双碳工作的战略高度,以更高站位、更广布局、更有效手段来抓紧抓实抓好。
二、该文件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
(一)《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
(三)《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沪发改环资[2025]61号)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包括工商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四大类。
工商业节能减排政策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绿色商场5个方面,由区经委负责推进落实。
建筑节能减政策重点支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和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四个方面,由区建管委负责推进落实。
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政策重点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天然气分布式功能和燃气空调项目三个方面,由区发改委负责推进落实。
节能管理能力建设政策重点支持能源中心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检测系统改造项目三个方面,由区经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落实。
政策咨询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