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长三角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
目录
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稳评工作。自2007年起,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研究维稳工作新机制,探索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变“被动维稳”为“主动维稳”。2009 年,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沪委办〔2009〕16号)、《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办法(试行)》(沪委办〔2009〕35号)。2011年,上海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在作有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完善听证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协商机制,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相关文件的出台为维稳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重大决策发布应当开展稳评工作。2021年9月,《关于加快松江区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区发改委(金融办)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实施办法》现已形成。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从源头上规避、预防和降低因行动计划发布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预判社会稳定风险因素,通过事先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关于支持长三角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顺利实施。
1.通过调查与分析,识别行动计划实施存在的潜在风险;
2.根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判断行动计划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3.通过评估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建议,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而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
1.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
2.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
3. 《关于加快松江区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4.《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松江金融集聚区建设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行动计划编制存在的风险特点,选择采用访谈法、观察法、文本分析法等方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访谈法。采用访谈形式,访谈对象涉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区经委、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规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创办、国投集团、中山街道各单位负责人、专家、企业等。通过访谈了解到目前推进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思考与建议,能够提供的支持与保障等。
2.观察法。对五龙湖产融生态圈、中山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全面观察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在金融产业、金融人才、金融产业发展生态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以深入了解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情况与面临的挑战。
3.文本分析法。学习中共中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查阅上海市级规划性文件及上海部分区政策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普惠性金融支持政策等相关资料,通过对文本资料的定性分析与量化研究相互印证,考察调查结论的真实性。
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内自持物理空间有限,适合金融机构实体化办公的物业资源不足,难以全面满足未来集聚区发展。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作为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承载区,商务楼宇物业均由各开发商通过土地招拍挂竞得后自行开发持有或销售。开发商出于自身利于考虑,致使业态较为分散、物理空间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商引资工作,难以形成金融集聚区规模性、集聚性效应。
1.评判标准。风险等级判定可参考表2-1,结合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综合风险指数、风险事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相应的风险等级。
表2-1 重大政策风险等级评判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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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A级(高) (重大负面影响) |
B级(中) (较大负面影响) |
C级(低) (一般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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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判 |
大部分群众对决策实施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
部分群众对决策实施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冲突 |
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群众对决策实施有意见,可能引发个体矛盾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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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引发的事件 |
如冲击、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发生打、砸、抢、烧等集体械斗、聚众闹事、人员伤亡事件,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罢市、罢课等 |
如集体上访、请愿,发生极端个人事件,堵塞、阻断交通,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等 |
如个人非正常上访,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发宣传品,散布有害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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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参与事件人数 |
单次200人及以上 |
单次10人~200人 |
单次10人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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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因素风险程度 |
2个及以上重大或5个及以上较大单因素风险 |
1个重大或2到4个较大单因素风险 |
1个较大或1到4个一般单因素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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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风险指数 |
>0.64 |
0.36-0.64 |
<0.36 |
注:综合考虑上述条件后确定决策总体风险等级。
2. 风险等级评判。《关于支持长三角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实施办法》编制过程中征求委职能科室、相关委办局、专家意见,汇总意见建议后形成本稿。评估认为,本政策最大的风险来源于物理空间有限等方面。按照风险事件对社会影响的程度,一般的风险事件及其后果影响划分及本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事件见表2-2。
表2-2 风险事件及风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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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和影响风险事件 |
重大 影响 |
较大影响 |
一般影响 |
本事项是否可能发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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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点地区、部位、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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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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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打、砸、抢、烧及人员伤亡事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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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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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会、示威、游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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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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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工、罢市、罢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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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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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上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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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进京集体上访;达到200人以上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聚集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评估为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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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个人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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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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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在公共场所实施自杀、自残、自伤等极端个人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评估为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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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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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否 |
舆情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形成跨区域甚至全国影响的社会热点事件,可评估为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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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非正常上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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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否 |
扬言采取极端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的,可评估为较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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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发宣传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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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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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在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发生,扰乱社会秩序,可评估为较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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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有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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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恶意散播谣言、危害社会稳定的;向境内外媒体和各类组织发布有关事项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可评估为较大影响 |
从上述分析,本事项存在1个单风险因素,为一般风险,根据《重大政策风险等级评判参考标准》,综合评判本事项的风险等级为C级。
风险防范及化解是以推进决策事项顺利、平稳推进为目标,本章将以有利于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降低风险潜在危害为原则,根据风险分析动态化原则,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控制措施。
一、针对五龙湖圈内支持物理空间不足问题,推进区规资局通过前期排摸,实地考察,调整规划布局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发展所需的金融企业发展所需的土地,用于建设金融大厦、银行总部办公集聚所需的物业。
二、依托国际生态商务区写字楼,推动国投公司通过整体租赁或购买形式盘活存量物理空间,打造专业金融楼层或楼宇,引导区内存量金融机构向五龙湖产融生态圈集聚。
根据风险估计可以得出,各主要风险因素均为低风险,综合判断得出:本项目风险等级可以控制在低风险级别,可以实施。少部分市民对各领域相关工作任务等会持有异议,可能引发个人或很少数人信访等,在风险因素防范化解措施均能落实到位情况下,少数有异议的市民意见将逐步减弱。
为了更好地推进《实施办法》落地,建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工作方向,确保《实施办法》对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的指导作用。建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分工,顺畅各委办局之间沟通协作,优化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实施办法》有效落实。建议健全《实施办法》落实与保障机制,进一步建造物业,创造物理空间,加强各类金融资源的整合,加快建设金融人才保障体系,强化区级招商平台引进的金融资源优先向五龙湖产融生态圈集聚。建议完善《实施办法》评估与调整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完成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