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伊始,区发改委始终与区级有关部门和中山街道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召开文件起草意见会,反复征求、听取各部门宝贵意见。文件成稿后,于2022年2月28日和7月4日书面征求了区经委、区国资委、区科委、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规资局、区市监局、区科创办、国投集团、中山街道的意见。7月,召开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证券公司座谈会,会上征询了证券公司相关意见。8月,分别征求了中资管金融科技研究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松江路证券营业部相关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1.针对“对新批准组建的法人银行,按照不超过注册资本的1%给予开办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建议删除。(予以采纳)
2.针对政策从“打造金融研发机构示范区、形成科创基金集聚区、聚焦金融科技公司先导区、完善金融产业发展环境”四个角度进行分类的形式,建议修改整合成按照条目式罗列。(予以采纳)
3.区人社局建议:第8条,“对以上各类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按其实际地方经济贡献(不含股权分红贡献),全额奖励个人创新创业。”中,“全额奖励个人创新创业”改为“给予奖励”。(予以采纳)
4.区人社局建议:第9条“ 加大对五龙湖产融生态圈有重要贡献的金融相关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落户支持。” 建议将“落户”去掉。(予以采纳)
5.中山街道建议:政策中涉及到企业准入标准的,都加上“经认定”。(予以采纳)
6.区财政局建议:补贴和奖励政策由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专项资金进行保障。(予以采纳)
7.其他单位均无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