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再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上海市松江区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强化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东华大学课题组自2016年以来,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作为独立专业的第三方对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对被测评单位评分并提出可行性整改建议。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东华大学课题组在调整、修改、完善、细化2021年制订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并以此为依据对松江区50个部门、街镇(开发区)进行第三方测评,客观、公正、准确地把握被测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以期促进上海市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绩效和质量提升,为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创新社会服务体系、构建服务型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做出贡献。
一、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的背景
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与振兴发展全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以评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规范有效。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发展的环境、基础、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新的变化,也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政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作为治理工具的第三方评估,在推动政府治理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激励,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是检验政府履职的实践趋势与必然要求。区别于政府部门的自我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开展情况委托给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检测。国务院自2012年起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制定本级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指导性文件以及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重要依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实践,始于2014年国务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首次对政府政务公开质量进行评估。自此,各级地方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各自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继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实践。2015年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第三方评估,委托省内第三方机构对吉林省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此后,山东省、海南省、陕西省、辽宁省、上海市、北京市、宝鸡市、威海市、德州市、滨州市等地方政府相继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2016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支持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将第三方评估作为对政务公开的考核监督的重要方式。202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开展评议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参与”。各地政府通过第三方测评检验政务公开效果日益成为实践趋势,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提出了必然要求。
第三方测评是松江区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松江区政府走在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工作的前列,连续七年开展委托第三方设计政府政务公开测评指标体系,经充分论证评议后,在全区层面持续推广。在区政府近年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都有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表述:《2021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到“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质量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到“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中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每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于次年一季度全面向社会公开”。通过第三方测评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发挥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全区政府机构的政务公开水平。
二、本次第三方测评思路、特点、方法和对象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的思路是:以第三方视角,就合法性和服务性程度两个维度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概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渠道、政策解读与回应、组织领导、执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共计十项内容进行主动公开工作评估。同时,根据调查团队在测试申请过程中的实际体验,就依申请公开工作给出独立、客观评价。最终得出被测评单位的得分并予以排名,对比2021年的结果,提出一些可供未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也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实现精细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在延续前五年做法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分析各被测评对象的实际公开效果,从公众视角观察政府信息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方便公众获取。(1)注重完整性,第三方测评内容覆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方面。(2)全面涵盖,契合时代要求。本次第三方测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概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渠道、政策解读与回应、组织领导、决策执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十个方面主动公开情况展开测评。(3)分类考评。本次第三方测评根据委办局和街镇的政务公开工作的不同要求,相对应的指标和总分也有所不同,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考评。(4)注重统一性。本次第三方测评实现了评分和排名的整体性。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一并进行评分,并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总分进行排名。(5)兼顾总体建议和个性化建议。不仅就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建议,而且还就各个被测评单位提出具有个性化的建议。(6)结果的可比较性。将本次测评结果和去年测评结果对比,在对比中发现进步与问题所在。(7)动态调整性。针对被测评对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方法如下:(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部分,主要核查、统计各测评对象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点击相关链接、实际验证等方式,对其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测评;(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部分,模拟申请者身份向测评对象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电子邮件、申请书等形式与测评对象沟通,根据其答复结果的时间、态度、正确性等指标予以打分、评价。(3)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对象为松江区32个委办局,17个街镇和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名单如下:
表1. 参加第三方测评的各委办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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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 |
经委 |
农业农村委 |
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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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
科委 |
卫生健康委 |
交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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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 |
司法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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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财政局 |
审计局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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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
文化旅游局 |
体育局 |
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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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绿化市容局 |
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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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 |
政务服务办 |
民防办 |
机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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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发展办 |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退役军人局 |
医保局 |
表2. 参加第三方测评的各街镇(开发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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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街道 |
方松街道 |
永丰街道 |
岳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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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富林街道 |
九里亭街道 |
车墩镇 |
洞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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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 |
九亭镇 |
石湖荡镇 |
新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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泖港镇 |
叶榭镇 |
泗泾镇 |
佘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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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昆山镇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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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
(一)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的架构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字〔2022〕1号)等文件,经过充分酝酿、反复讨论修改而成。在前五年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剔除个别不合适的指标,根据是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适时增补了新的指标,以求动态更新、科学客观、日臻完善。主动公开指标部分委办局共计136分(10家测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3个指标的委办局主动公开指标共计142分),街镇共计134分,依申请公开指标部分共计30分。各被测评单位的最终得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委办局: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最终得分=主动公开工作测评得分/136×70+依申请公开工作测评得分/30×30。总分满分为100分。(除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管理委、科委、交通委、民政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10家测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3个指标的委办局)
10家测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3个指标的委办局: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最终得分=主动公开工作测评得分/142×70+依申请公开工作测评得分/30×30。总分满分为100分。
街镇: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最终得分=主动公开工作测评得分/134×70+依申请公开工作测评得分/30×30。总分满分为100分。
(二)主动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的架构
本次对委办局和街镇的主动公开工作的第三方测评侧重政府信息公开概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渠道、政策解读与回应、组织领导、决策执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十个方面。
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设计了73个三级指标(其中10家测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3个指标的委办局共73个三级指标,其余委办局70个三级指标,街镇69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满分为2-4分,委办局的总分共计136分(10家委办局的总分共计142分),街镇的总分共计134分。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概要3个指标,占6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3个指标,占26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2个指标,占24分;主动公开渠道7个指标,占10分,其中2个奖励或惩罚指标(各占4分)不计入总分,但会累计到被测评对象最后得分中;政策解读与回应15个指标,占30分;组织领导5个指标,占10分;决策执行公开8个指标,占16分,其中1个指标街镇不测,3个指标仅测评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管理委、科委、交通委、民政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10家单位;财政资金公开5个指标,占10分;管理公开3个指标,占6分;结果公开2个指标,占4分。具体的指标体系见表3。
表3. 主动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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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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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动 公 开 第 三 方 测 评 指 标 体 系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概 要 |
主动公开内容是否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内公开 |
有1项超过,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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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原本不公开的信息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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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标题是否有实际内容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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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是否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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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载明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 |
有且清楚,得2分;有但不清楚,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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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政府信息的分类 |
有且合理,得2分;有但不合理,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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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网络、当面、信函和传真四种受理渠道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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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政府信息的工作机构的名称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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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政府信息的工作机构的办公地址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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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公时间 |
有,得2分;有但不准确,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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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信息公开机构的联系电话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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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公开答复时限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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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公布的电话是否准确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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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增加了提交身份证明 |
网络、当面、信函、传真受理渠道均有提交、出示身份证明表述的,得2分;没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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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是否有救济监督方式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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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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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 1 年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年 报 |
是否公开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图解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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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是否在1月31日之前公开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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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是否有“总体情况”表述且有六个方面内容? |
是,得2分;有其中一项,得1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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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管理内容是否包括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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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是否包括新条例规定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以及线下公开渠道等情况?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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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是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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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是否区分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两类情形?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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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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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列举是否明确、具有针对性,而不是笼统模糊、泛泛而谈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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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说明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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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表格中的数字是否存在明显错误 |
无,得2分;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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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是否包括本单位本部门有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等内容 |
全有,得2分;有2项,得1.5分;有1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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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动 公 开 渠 道 |
是否向区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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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区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是否及时 |
是,得2分;否,不得分;部分不及时或无法评估,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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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向区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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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区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是否及时 |
是,得2分;否,不得分;部分不及时或无法评估,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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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开通一种,扣1分;未开通,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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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政务公开办、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通报批评的 |
每次扣1分,最多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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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政务公开办、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通报表扬的 |
每次奖1分,最多奖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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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解 读 与 回 应 |
是否有政策解读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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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政策进行二次或跟踪解读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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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择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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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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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时效性 |
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是否同步发布。同步发布的,得2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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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策文件的关联阅读 |
有双向链接,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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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形式是否多元化 |
有多元化解读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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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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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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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版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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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页面留言答复、网上咨询留言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 |
有2个,得2分;有1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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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回复的定期更新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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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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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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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活动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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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领 导 |
确定1位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并向社会发布 |
查看网站领导分工,有表述,得2分;没有表述,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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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党政办公室(行政科)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
查看网站内设机构,有相关表述,得2分;没有表述,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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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本单位(系统)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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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班子会议内容公开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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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党政混合信息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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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执行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该指标街镇不测)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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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公开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只测评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管理委、科委、交通委、民政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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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决策事项有超链接目录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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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意见征集情况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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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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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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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对应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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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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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资金 公开 |
2022年部门预算 |
是否公开6张报表。全部公开,得2分;部分公开,得1分;没有公开,不得分 |
2 |
6张报表公开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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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 |
是否公开6张报表。全部公开,得2分;部分公开,得1分;没有公开,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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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情况 |
是否在指定的栏目下进行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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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细化说明 |
有,得2分;部分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应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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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细化说明 |
有,得2分;部分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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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开 |
是否有权责清单 |
有,得2分;只有一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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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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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办事指南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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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开 |
是否公开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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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
全部整改,得2分;部分整改,得1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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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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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
本次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第三方测评主要围绕测评团队对所有被测评单位就某项政府信息模拟申请及其答复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共设计19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满分为2分,总分共计30分。在被测评单位处理完答复申请后,参加实测的申请人根据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扣分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分扣1分或0.5分。其中处理数量为加分(+3),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负分(-3分),不计入总分,但如果发生,则计入被测评对象的最后得分。具体的指标体系见表4。
表4. 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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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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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申 请 公 开 第 三 方 测 评 指 标 体 系 |
申 请 渠 道 |
申请渠道畅通性 |
渠道畅通,得2分;出现拒收或者未收到申请等情形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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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当面受理点 |
指南中写了有当面受理点且当面受理,得2分;当面不受理,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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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受理点提供咨询服务 |
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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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规 范 与 便 捷 |
答复时限 |
未延期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书面告知延期在40个工作日内答复,得2分;未告知延期超过20个工作日答复或延期超出40个工作日答复,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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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补正要求 |
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的,得2分;申请内容明确,未要求补正的,也得2分;申请内容不明确,而补正指引也不明确或反复2次以上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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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形式规范 |
告知书抬头、编号、盖章和日期均有的,得2分,缺一项或不规范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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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方式规范 |
以双挂号信件回复的,得2分;以普通邮件或快递邮寄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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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依据规范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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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包含救济渠道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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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精准、可用性 |
答复内容非常精准,得2分;答复内容部分信息可用,得1分;答复内容信息模糊、无用,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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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便民 |
主动沟通解释说明相关情况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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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办 理 |
“三需要”证明 |
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申请目的、出具和生产、生活以及科研方面相关证明的,得2分;询问申请目的,需要出具和生产、生活以及科研方面相关证明或人为设置申请障碍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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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
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有据解答,得2分;不熟悉的,酌情扣分,每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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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
态度和蔼、沟通无障碍的,得2分;态度一般、沟通结果尚可的,得1分;强词夺理、无法沟通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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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主管领导参与 |
工作人员无法处理,直接主管领导介入的,得2分;工作人员无需领导自行处理的,也得2分;工作人员无法处理,但推诿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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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数量 |
2021年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数量达到10件及以上,加3分;7-9件,加2分。4-6件,加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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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因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妥造成申请人向上级部门投诉且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扣3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扣2分;造成一般负面影响的扣1分 |
-3 |
|
||
|
行政复议 |
已答复申请被确认违法或者有瑕疵,有1项扣1分;有2项扣2分;3项及以上扣3分 |
-3 |
|||
|
行政诉讼 |
已答复申请被确认违法或者有瑕疵,有1项扣1分;有2项扣2分;3项及以上扣3分 |
-3 |
|||
|
总 分 |
30 |
|
|||
四、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
(一)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
基于前述的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我们对松江区50个委办局和街镇(开发区)进行了具体评议。结果显示,区生态环境局第一,区公安分局第二,区农业农村委第三。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体育局分列最后三位;第三方测评的平均分为84.49分,2021年平均分为83.41分,较去年上升了1.08分。上升幅度较小,主要原因在于今年新增的几个指标,如“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等,大部分单位都还未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各单位具体评议结果如下:
表5. 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排名
|
名次 |
部门/街镇 |
得分 |
|
第1名 |
区生态环境局 |
96.10 |
|
第2名 |
区公安分局 |
93.22 |
|
第3名 |
区发展改革委 |
92.87 |
|
第4名 |
区农业农村委 |
92.02 |
|
第5名 |
区市场监管局 |
91.42 |
|
第6名 |
区教育局 |
91.13 |
|
第7名 |
区交通委 |
90.87 |
|
第8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90.71 |
|
第9名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90.65 |
|
第10名 |
区科委 |
89.89 |
|
第11名 |
区国资委 |
88.93 |
|
第12名 |
区经委 |
88.66 |
|
第13名 |
方松街道 |
88.11 |
|
第14名 |
区财政局 |
88.10 |
|
第15名 |
佘山镇 |
87.94 |
|
第16名 |
泗泾镇 |
87.16 |
|
第17名 |
区文化旅游局 |
86.93 |
|
第18名 |
区绿化市容局 |
86.82 |
|
第19名 |
区规划资源局 |
86.79 |
|
第20名 |
区民政局 |
86.69 |
|
第21名 |
区民防办 |
86.62 |
|
第22名 |
区水务局 |
86.40 |
|
第23名 |
区司法局 |
86.36 |
|
第24名 |
叶榭镇 |
85.70 |
|
第25名 |
区医保局 |
85.07 |
|
第26名 |
泖港镇 |
84.63 |
|
第27名 |
九里亭街道 |
84.59 |
|
第27名 |
小昆山镇 |
84.59 |
|
第29名 |
洞泾镇 |
84.28 |
|
第30名 |
区政务服务办 |
84.10 |
|
第31名 |
永丰街道 |
84.07 |
|
第32名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83.83 |
|
第33名 |
石湖荡镇 |
83.81 |
|
第34名 |
广富林街道 |
83.28 |
|
第35名 |
区卫生健康委 |
82.73 |
|
第36名 |
区建设管理委 |
82.30 |
|
第37名 |
区统计局 |
81.73 |
|
第38名 |
车墩镇 |
81.54 |
|
第39名 |
中山街道 |
80.93 |
|
第40名 |
区城管执法局 |
80.70 |
|
第41名 |
区机管局 |
80.24 |
|
第42名 |
九亭镇 |
80.02 |
|
第43名 |
新桥镇 |
79.24 |
|
第44名 |
区审计局 |
77.35 |
|
第45名 |
新浜镇 |
77.24 |
|
第46名 |
岳阳街道 |
76.68 |
|
第47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75.55 |
|
第48名 |
区应急局 |
72.76 |
|
第49名 |
区退役军人局 |
72.50 |
|
第50名 |
区体育局 |
60.50 |
如果以优(90.00-100.00分)、良(80.00-89.99分)、中(70.00-79.99分)、及格(60.00-69.99分)、不及格(60.00分以下)五个评定等级进行划分,本次评议均达到及格以上,达到优的单位为9个,达到良的单位有33个,达到中的有7个,及格的单位有1个。各等级占比如下图:
图1. 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比例
本次测评的总及格率为100%,对比2021、2022两年第三方测评结果,总及格率保持稳定,但达到良的单位比去年增加了5个,优良率达到84%,比2021年优良率(74%)高10个百分点。本次测评结果有1个及格单位,区体育局排名仍然排名靠后,且较2021年有所下滑。但2021年排名靠后的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在今年均有大幅提升。
2022、2021两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对比如下图所示:
图2. 2022、2021两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对比
(二)主动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
1.总体情况
测评结果显示,区生态环境局位列第一,区农业农村委位列第二,区交通委位列第三。区建设管理委、区审计局、区科创发展办分列最后三位,最低分为44.52分。具体得分为换算后的得分,换算公式是委办局:主动公开工作测评得分/136*70(注:10家测评“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3个指标的委办局主动公开工作总分为142);街镇:主动公开工作测评得分/134*70。各单位具体得分如下:
表6. 各单位主动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排名
|
名次 |
部门/街镇 |
得分 |
|
第1名 |
区生态环境局 |
63.10 |
|
第2名 |
区农业农村委 |
62.02 |
|
第3名 |
区交通委 |
61.87 |
|
第3名 |
区发展改革委 |
61.87 |
|
第5名 |
区教育局 |
61.13 |
|
第6名 |
区公安分局 |
60.22 |
|
第7名 |
区科委 |
59.89 |
|
第8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9.71 |
|
第9名 |
区水务局 |
59.40 |
|
第10名 |
区国资委 |
58.93 |
|
第10名 |
区文化旅游局 |
58.93 |
|
第12名 |
区经委 |
58.66 |
|
第13名 |
区市场监管局 |
58.42 |
|
第14名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57.65 |
|
第15名 |
叶榭镇 |
57.20 |
|
第16名 |
佘山镇 |
56.94 |
|
第17名 |
区民政局 |
56.69 |
|
第18名 |
岳阳街道 |
56.68 |
|
第19名 |
区民防办 |
56.62 |
|
第20名 |
区司法局 |
56.36 |
|
第21名 |
泗泾镇 |
56.16 |
|
第22名 |
区财政局 |
56.10 |
|
第22名 |
区政务服务办 |
56.10 |
|
第24名 |
泖港镇 |
55.63 |
|
第25名 |
方松街道 |
55.11 |
|
第26名 |
区医保局 |
55.07 |
|
第27名 |
区绿化市容局 |
54.82 |
|
第28名 |
小昆山镇 |
54.59 |
|
第28名 |
九里亭街道 |
54.59 |
|
第30名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54.33 |
|
第31名 |
永丰街道 |
54.07 |
|
第32名 |
石湖荡镇 |
53.81 |
|
第33名 |
区规划资源局 |
53.79 |
|
第34名 |
车墩镇 |
53.54 |
|
第35名 |
洞泾镇 |
53.28 |
|
第35名 |
广富林街道 |
53.28 |
|
第37名 |
九亭镇 |
53.02 |
|
第38名 |
区应急局 |
52.76 |
|
第39名 |
区退役军人局 |
52.50 |
|
第39名 |
区体育局 |
52.50 |
|
第41名 |
新桥镇 |
52.24 |
|
第41名 |
区机管局 |
52.24 |
|
第41名 |
新浜镇 |
52.24 |
|
第44名 |
区卫生健康委 |
51.73 |
|
第44名 |
区统计局 |
51.73 |
|
第46名 |
中山街道 |
50.93 |
|
第47名 |
区城管执法局 |
50.70 |
|
第48名 |
区建设管理委 |
49.30 |
|
第49名 |
区审计局 |
47.35 |
|
第50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45.55 |
委办局的主动公开共10项二级指标、70项三级指标,共计136分(注:10家测评“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3个指标的委办局主动公开共73项三级指标,共计142分);街镇的主动公开共10项二级指标、69项三级指标,共计134分。如果以优(60.00-70.00分)、良(55.00-59.99分)、中(50.00-54.99分)、及格(40.00-49.99分)、不及格(40.00分以下)五个评定等级进行划分,本次测评达到优的单位有6个,占比12%;达到良的单位有20个,占比40%;达到中等的单位有21个,占比42%;达到及格的有3个,占比6%;不及格单位为零。主动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占比如下图:
图3. 主动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比例对比
对比2022、2021两年主动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此次测评中,获优率有所降低,达到良的单位数量有所增加,较2021年增加了3个单位,及格率与2021年相比保持稳定,均为100%。2022、2021两年主动公开测评结果各等级对比如下图所示:
图4. 2022、2021两年主动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对比
2.主动公开工作的突出亮点
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的调查反馈意见:部分部门和街镇在主动公开工作测评指标上有可圈可点之处,供其他单位参考借鉴。
(1)在政府信息公开概要上,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国资委、岳阳街道、叶榭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共8个单位,都做到了主动公开内容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内公开、有将原本不公开的信息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主动公开信息标题有实际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概要指标体系测评满分占比24%。
(2)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方松街道、九亭镇、泖港镇、佘山镇、永丰街道、石湖荡镇、叶榭镇、九里亭街道、新桥镇、新浜镇,共26个单位,所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十分完善。在指南中有载明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有政府信息的分类,有网络、当面、信函和传真四种受理渠道,有政府信息的工作机构的名称、工作机构的办公地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答复时限、指南中公布的电话准确,并且网络、当面、信函、传真受理渠道均有提交、出示身份证明表述,有救济监督方式,有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各项信息完备且准确。该项测评获得满分占比52%,虽相较去年略有下降,但失分点主要集中在新增的“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这一项指标上,许多单位尚未来得及落实。
(3)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区科委、区机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共4个单位获得满分,做到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了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及图解,且年度报告内容详实,政府信息管理内容、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列举、改进措施说明等内容全面且丰富。
(4)在主动公开渠道方面,根据松江区政府办公室反馈的各单位每个季度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数据,对50个单位的主动公开渠道进行测评。同时,查看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2种以上新媒体工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被市政务公开办、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通报批评或通报表扬的情况。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退役军人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统计局、中山街道、岳阳街道、车墩镇、方松街道、九亭镇、泖港镇、佘山镇、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洞泾镇、石湖荡镇、叶榭镇、小昆山镇、九里亭街道、新桥镇、新浜镇、泗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共43个单位获得满分,该项测评获得满分占比86%,相较去年上升了24个百分点。
(5)在政策解读与回应方面,暂无单位获得满分。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在政策多元化解读、二次解读、草案解读、政府开放月活动举办上取得不错成效;区政务服务办、区医保局等单位在“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上有一定成果;区公安分局、区科委、岳阳街道、泗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也在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线下政策精准推送上有不错表现。
(6)在组织领导方面,区交通委、岳阳街道、车墩镇、永丰街道、洞泾镇,共5个单位获得满分,均有确定1位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并向社会发布,明确党政办公室(行政科)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办了单位内部的政务公开培训,做到积极公开班子会议内容、党政混合信息。
(7)在决策执行公开方面,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6个单位获得满分。其中,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共8个单位做到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将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对应、编制了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
(8)在财政资金公开上,广富林街道、区民防办、区体育局做到了在2021年单位决算信息、2022年单位预算信息、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有细化说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有细化说明、2022年度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在指定的栏目下进行公开这些方面没有失分。
(9)在管理公开方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医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民防办、佘山镇,共23个单位在各自网站上全面公开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10)在结果公开中,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岳阳街道、车墩镇、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区科创发展办、方松街道、泖港镇、佘山镇、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洞泾镇、石湖荡镇、叶榭镇、小昆山镇、九里亭街道、新浜镇、泗泾镇,共43个单位积极公开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3.主动公开工作现存问题
(1)主动公开内容超过2项未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内公开(如: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委、区教育局、小昆山镇、泖港镇等18家单位)。有部分单位存在没有将原本不公开的信息向主动公开信息转换(如:区经委、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民防办、区司法局等26家单位)。一些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标题没有实际内容,或存在标题与内容不符的情况(包括:区市场监管局、佘山镇、广富林街道)。
(2)区科创发展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的联系电话不准确;洞泾镇指南中缺少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相关表述;区建设管理委、广富林街道指南中缺少依申请的传真受理渠道。没有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如:岳阳街道、区审计局、区机管局、中山街道、车墩镇、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洞泾镇、小昆山镇、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泗泾镇、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等22家单位)。
(3)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体育局、中山街道、新浜镇等单位年报在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还有欠缺。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岳阳街道等单位对于主要问题的列举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新桥镇其他报告事项中未说明本单位本部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创新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有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4)主动公开渠道不通畅,部分单位没能做到及时向区图书馆或区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包括:区科创发展办、区城管执法局、小昆山镇)。区审计局、区发展改革委2家单位没有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在政策解读方面,解读广度、深度不够。部分单位没有选择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如: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国资委、佘山镇、区科委、区财政局等);没有进行二次解读或追踪解读(如: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委、泗泾镇、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小昆山镇、泖港镇、洞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湖荡镇、永丰街道等);没有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如:区交通委、区财政局、方松街道、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民防办、区文化旅游局、叶榭镇、区水务局等);没有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活动(如: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国资委、佘山镇、方松街道、区绿化市容局、区文化旅游局、叶榭镇、区水务局、区司法局等)。
(6)在热点回应方面更新不及时,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经委、区司法局等单位热点回应栏目没有更新;政策发布页面无留言答复、网上咨询页面无留言答复(如: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委、区财政局等),多数单位未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
(7)在组织领导上需要继续推进建设工作。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政务服务办等单位未举办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未公开党政混合信息、班子会议内容。
(8)在决策执行公开力度不够。部分单位没有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如: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统计局、小昆山镇、泖港镇、洞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湖荡镇、永丰街道、方松街道等)。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佘山镇、区财政局、泗泾镇、区绿化市容局、叶榭镇、小昆山镇、泖港镇、洞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湖荡镇、永丰街道等单位没有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
(9)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全面,如区公安分局没有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
(10)结果公开方面,部分单位未公开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包括:区机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统计局、中山街道、九亭镇、新桥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并未完全落实整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
1.总体情况
基于前述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指标体系,我们对松江区50个委办局和街镇(开发区)进行了具体测评。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共3项二级指标和19项三级指标,共计30分。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方松街道、区公安分局7个单位并列第一,均在满分的基础上有所加分。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局、岳阳街道并列倒数四名,区体育局位列倒数第一。各单位具体测评结果如下(表中得分=实际测评得分/30×30):
表7. 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排名
|
名次 |
部门/街镇 |
得分 |
|
区建设管理委 |
33 |
|
|
第1名 |
区规划资源局 |
33 |
|
第1名 |
区生态环境局 |
33 |
|
第1名 |
区市场监管局 |
33 |
|
第1名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33 |
|
第1名 |
方松街道 |
33 |
|
第1名 |
区公安分局 |
33 |
|
第8名 |
区财政局 |
32 |
|
第8名 |
区绿化市容局 |
32 |
|
第10名 |
区发展改革委 |
31 |
|
第10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1 |
|
第10名 |
区卫生健康委 |
31 |
|
第10名 |
佘山镇 |
31 |
|
第10名 |
洞泾镇 |
31 |
|
第10名 |
泗泾镇 |
31 |
|
第16名 |
石湖荡镇 |
30 |
|
第16名 |
区经委 |
30 |
|
第16名 |
区教育局 |
30 |
|
第16名 |
区科委 |
30 |
|
第16名 |
区民政局 |
30 |
|
第16名 |
区司法局 |
30 |
|
第16名 |
区农业农村委 |
30 |
|
第16名 |
区审计局 |
30 |
|
第16名 |
区国资委 |
30 |
|
第16名 |
区医保局 |
30 |
|
第16名 |
区统计局 |
30 |
|
第16名 |
中山街道 |
30 |
|
第16名 |
区城管执法局 |
30 |
|
第16名 |
区民防办 |
30 |
|
第16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30 |
|
第16名 |
永丰街道 |
30 |
|
第16名 |
广富林街道 |
30 |
|
第16名 |
小昆山镇 |
30 |
|
第16名 |
九里亭街道 |
30 |
|
第35名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29.5 |
|
第36名 |
区交通委 |
29 |
|
第36名 |
泖港镇 |
29 |
|
第38名 |
叶榭镇 |
28.5 |
|
第39名 |
区机管局 |
28 |
|
第39名 |
区政务服务办 |
28 |
|
第39名 |
区文化旅游局 |
28 |
|
第39名 |
车墩镇 |
28 |
|
第43名 |
区水务局 |
27 |
|
第43名 |
九亭镇 |
27 |
|
第43名 |
新桥镇 |
27 |
|
第46名 |
新浜镇 |
25 |
|
第47名 |
区应急局 |
20 |
|
第47名 |
区退役军人局 |
20 |
|
第47名 |
岳阳街道 |
20 |
|
第50名 |
区体育局 |
8 |
如果以优(25.00-33.00分)、良(20.00-24.99分)、中(15.00-19.99分)、及格(10.00-14.99分)、不及格(10.00分以下)五个评定等级进行划分,本次评议优良率占比达到100%,其中达到优的单位有46个,占比92%;达到良的有3个,不及格的单位有1个。
本次测评各单位得分均较高,且排名分数段的分布区间比较集中,与去年分布较为相似,虽然今年有1家不合格的单位,但评优率比去年(86%)上升了6个百分点。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整体较为稳定。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依申请公开指标相较去年变动不大,大部分测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已有一定经验;二是第三方测评集中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内,被测方事先获知相关信息,能够做到“有备而来”;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其固有的一整套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答复模式也日趋标准化、规范化。因此,测评结果得分偏高、存在“趋同性”在所难免。
本次实际测评获知,影响得分高低的主要因素有答复形式是否规范、邮寄方式是否以双挂号信件回复、答复内容是否规范、2021年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数量的多少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占比如下图:

图5. 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比例
对比2022、2021两年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整体变化不大,但个别单位有明显的进步,如去年排名比较靠后的区绿化市容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在今年达到优。2022、2021两年依申请公开测评结果各等级对比如下图所示:

图6. 2022、2021两年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各等级对比
2.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突出亮点
(1)除区体育局1个单位之外,其余49个单位在申请渠道上均得满分,保证了申请渠道畅通性,并且有当面受理点提供咨询服务。
(2)在答复规范方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医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统计局、中山街道、车墩镇、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区科创发展办、方松街道、九亭镇、佘山镇、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洞泾镇、小昆山镇、九里亭街道、泗泾镇,共34家单位,做到了及时答复,且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且精准、答复便民。
(3)在申请办理上,除了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岳阳街道、车墩镇、九亭镇、泖港镇、叶榭镇、新桥镇8个单位之外,其余42个单位,切实做到了“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申请目的、出具和生产、生活以及科研方面相关证明”,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态度良好,并且无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方松街道、九亭镇、泖港镇、新桥镇,共11个单位,2021年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数量达到10件及以上。
3.依申请公开工作现存问题
(1)存在未及时查阅来自网络申请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主动沟通说明解释情况,导致未收到答复的情况(如:区体育局)。
(2)答复形式不规范,没有告知书(区应急局、岳阳街道、石湖荡镇等),未以双挂号信件回复(区教育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退役军人局、新浜镇)。
五、2021年和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对比
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显示,与去年测评结果相比变化较大,有的单位排名明显提升,而有的则不进反退。为更直观清晰地观察结果,我们分别选取2021年和2022年测评结果的前五名与最后五名进行对比,具体结果如下:
表8. 各单位2021和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前五名结果对比
|
2021年 |
2022年 |
||||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
第1名 |
区司法局 |
↓22 |
第1名 |
区生态环境局 |
↑5 |
|
第2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6 |
第2名 |
区公安分局 |
↑25 |
|
第2名 |
区卫生健康委 |
↓33 |
第3名 |
区发展改革委 |
↑29 |
|
第4名 |
区财政局 |
↓10 |
第4名 |
区农业农村委 |
↑6 |
|
第5名 |
叶榭镇 |
↓19 |
第5名 |
区市场监管局 |
↑13 |
(注:“排名变化”意指该单位2022年相较2021年排名上升或下降情况,下同。)
由表8可知,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叶榭镇原本在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总排名中位列前五,而在2022年的测评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则进步十分显著,由中后排名跃升至前五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也有明显的进步。
表9. 各单位2021和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后五名结果对比
|
2021年 |
2022年 |
||||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
第46名 |
广富林街道 |
↑12 |
第46名 |
岳阳街道 |
↓8 |
|
第47名 |
新桥镇 |
↑4 |
第47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1 |
|
第48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1 |
第48名 |
区应急局 |
↓27 |
|
第49名 |
区医保局 |
↑24 |
第49名 |
区退役军人局 |
↓22 |
|
第50名 |
区绿化市容局 |
↑32 |
第50名 |
区体育局 |
↓7 |
由表9可知,广富林街道、新桥镇、区科创发展办、区医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原本在2021年的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排名中位于倒数五位,对比此次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区科创发展办在2022年有小幅度提升,但排名仍相对靠后;区绿化市容局、区医保局进步明显;岳阳街道、区体育局排名稍有下降;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局在2022年具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需重新审视原因加以改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表10. 各单位2021和2022年主动公开测评前五名结果对比
|
2021年 |
2022年 |
||||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
第1名 |
区教育局 |
↓4 |
第1名 |
区生态环境局 |
↑3 |
|
区司法局 |
↓18 |
第2名 |
区农业农村委 |
↑10 |
|
|
第3名 |
叶榭镇 |
↓12 |
第3名 |
区交通委 |
↑18 |
|
第4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4 |
第3名 |
区发展改革委 |
↑23 |
|
第4名 |
↑3 |
第5名 |
区教育局 |
↓4 |
|
|
第4名 |
区文化旅游局 |
↓6 |
|
|
|
|
第4名 |
区卫生健康委 |
↓40 |
|
|
|
由表10可知,区司法局、叶榭镇、区卫生健康委在2021年的主动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中排名靠前,但在2022年的测评中大幅下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排名有小幅下降;区生态环境局仍位列前五,且2022年进步至第一名;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原本排名较为靠后,2022年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尤其是区发展改革委提升较为明显。
表11. 各单位2021和2022年主动公开测评后五名结果对比
|
2021年 |
2022年 |
||||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
第46名 |
区机管局 |
↑5 |
第46名 |
中山街道 |
↓9 |
|
第47名 |
广富林街道 |
↑12 |
第47名 |
区城管执法局 |
↑1 |
|
第48名 |
区城管执法局 |
↑1 |
第48名 |
区建设管理委 |
↓10 |
|
第48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2 |
第49名 |
区审计局 |
↓6 |
|
第50名 |
区医保局 |
↑24 |
第50名 |
区科创发展办 |
↓2 |
由表11可知,中山街道、区建设管理委、区审计局、区科创发展办在2022年的测评中排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区科创发展办一直处于靠后位次;区医保局、广富林街道、区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排名有所上升,但区城管执法局仍处于靠后位次。
表12. 各单位2021和2022年依申请公开测评前五名结果对比
|
2021年 |
2022年 |
||||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
第1名 |
区司法局 |
↓15 |
第1名 |
区建设管理委 |
↑13 |
|
第1名 |
区公安分局 |
不变 |
第1名 |
区规划资源局 |
↑26 |
|
第1名 |
区应急局 |
↓46 |
第1名 |
区生态环境局 |
↑13 |
|
第1名 |
区市场监管局 |
不变 |
第1名 |
区市场监管局 |
不变 |
|
第1名 |
区城管执法局 |
↓15 |
第1名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13 |
|
第1名 |
方松街道 |
不变 |
第1名 |
方松街道 |
不变 |
|
第1名 |
九亭镇 |
↓42 |
第1名 |
区公安分局 |
不变 |
由表12可知,2022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方松街道保持排名不变,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连续两年测评获得满分,值得肯定;而原本在2021年的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中排名位列较前的区应急局、九亭镇、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在2022年的测评中排名下滑明显。与此对应的是,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2022年进步比较明显,从中段排名跃升至第一名。
表13.各单位2021和2022年依申请公开测评后五名结果对比
|
2021年 |
2022年 |
||||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名次 |
部门/街镇 |
排名变化 |
|
区水务局 |
↑2 |
第46名 |
新浜镇 |
↓13 |
|
|
区医保局 |
↑29 |
第47名 |
区应急局 |
↓46 |
|
|
第47名 |
区教育局 |
↑31 |
第47名 |
区退役军人局 |
↓33 |
|
第47名 |
区民政局 |
↑31 |
第47名 |
岳阳街道 |
↓14 |
|
第47名 |
区绿化市容局 |
↑39 |
第50名 |
区体育局 |
↓6 |
|
第50名 |
新桥镇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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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表13可知,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原本在2021年的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测评中排名十分落后,但在本次的测评中有较大进步;而新浜镇、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局、岳阳街道、区体育局在此次测评中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相较去年退步明显,已从上游下降至后五名之中。
为整体地了解2022年和2021年两次的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情况,我们通过以下一张折线图显示这两次的分数变化,具体如下

图7. 2022与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分数折线图
由图7可以看出,总体而言,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的分数总体高于2021年的分数,说明对上一年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在新增考核指标较多的情况下,仍有一定进步。折线图所显示,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如区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科委、区国资委、区经委、泗泾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民防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富林街道、区医保局等;而叶榭镇、区司法局、泖港镇、区卫生健康委、九亭镇、区应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体育局等单位2022年第三方测评分数相较2021年退步较为明显。
六、提升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共举,打造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各部门与街镇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主动公开自觉性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应能力;要具备问题意识、全局意识、整体意识,具备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社会导向,面向服务对象,不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抓住公众关切点,不断扩展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式形式,满足社会公众差异化、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名列前茅!具体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有如下建议。
(一)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
1.在政府信息公开概要方面
(1)及时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确保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间内公开,且主动公开信息标题有实际内容。
(2)积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并发布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或“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栏目。
2.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面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如补充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传真受理渠道及出示和提交身份证明的相关内容。
(2)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及时更新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电话准确畅通,且能够及时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3.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包括政府信息管理内容、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2)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对本部门有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等内容进行说明。
(3)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需要改进的主要问题,且问题列举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同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4.在主动公开渠道方面
(1)各机构每个季度都必须及时向松江区档案馆和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在移送文件时,明确填表时间到年月日,并做到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为标题,以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制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表格,方便公众随时查询。
(2)拓展多元化主动公开渠道,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多种新媒体工具,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适应不同情况的公开要求、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5.在政策解读与回应方面
(1)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达到同步发布,并且确保与政策文件的关联阅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同时也要对重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二次解读和跟踪解读。
(2)选择重点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方便公众理解决策草案内容,从而对政策草案提出建议。
(3)创新解读形式,积极开展图文解读、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
(4)围绕社会关注到高的重点领域,采用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多种方式,举办主题鲜明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5)借助“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小程序”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精准推送。选择重点政策,在居民社区、办公楼宇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活动,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真正实现线下政策和政策解读精准推送。
(6)密切关注公众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根据实际情况在“热点回应”栏目发布信息,进行有效回应,满足群众需要。
(7)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制定相关规范文件,保障在选登公众留言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选登常见或重点公众留言和咨询的回复,方便公众及时快速了解常见问题。
6.在组织领导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1位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明确党政办公室(行政科)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的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处注明。
(2)各单位应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处理能力。
(3)在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上公开各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内容、党政混合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积极推进组织领导工作。
7.在决策执行公开方面
(1)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于未涉及重点领域的单位要结合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2)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事项名称上设置超链接,使之能够便捷跳转至具体的决策事项内容,加强事项目录的应用建设。
(3)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公开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4)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方便公民和企业能够便捷获取到相关政策信息,享受政策便利。
8.在财政资金公开方面
(1)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确保各项报表齐全、内容完整。
(2)进一步细化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的原因。
9.在管理公开方面
整理并发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对信息进行及时调整更新。
10.在结果公开方面
(1)制定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归集整理相关内容并主动公开。
(2)及时落实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1)及时查询来自网络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避免延期答复或不答复。答复过程中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解释说明相关情况。
(2)规范答复形式和邮寄送达方式,应向申请人出具正式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升答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如申请人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为邮寄,邮寄送达方式应以双挂号信件回复。
(3)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强化便民服务要求。